一、

诉讼费用有哪些项目

诉讼费用有以下项目:

1.案件受理费

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,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。

案件受理费可分为:

(1)非财产案件受理费,如离婚、侵犯公民肖像权、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,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。

(2)财产案件受理费,如债务、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,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。

2.其他诉讼费用

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,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。

主要包括:

(1)勘验费、鉴定费、公告费、翻译费(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、文字除外)。

(2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。

(3)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。

(4)执行判决、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。

(5)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。

二、

交不起诉讼费怎么办

交不起诉讼费用的,可以按规定,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。但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。符合下列情形的,可以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:

1.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;

2.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的;

3.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、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,无其他收入的;

4.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,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;

5.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

诉讼费交了之后一般多久开庭

缴纳诉讼费后开庭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审理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和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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